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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知识

个人信用小额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以个人信用及还款能力作为基础的贷款服务,无需抵押

质押贷款

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

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

贷款工作包括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17-07-19 09:27浏览次数:4665
一般而言,贷款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归还等八个主要环节。
(1)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②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③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④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寄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⑥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    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3)    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4)    签订贷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资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5)    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6)    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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